
5月29日上午,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显示,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颁布《北京市车辆泊车条例》,并依照“有位买车、泊车入位、泊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订相干内容。
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向大会作汇报,称北京拟专门就泊车难题制订位置性法则,在剖析估价《北京市车辆泊车治理法子》实行成果根基上,2015年发动泊车位置性法则的立法预案调研和立项论证,2016年力争颁布《北京市车辆泊车条例》。届时,拟依照“有位买车、泊车入位、泊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泊车定位、泊车差别化供应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给、迷惑社会投资、强化路侧泊车治理、统筹泊车资源运用和增强执法等要点内容予以准确。
面对都市的日渐拥堵,北京市政府推进“有位买车”的政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只是日前来看,还存留着种种制约及漏洞。针对“有泊车位才能购车”有三点疑问,如是:
疑问一: 北京正好实施摇号买车的制度,那末在中标率低于0.58%后,加上陈旧小区基本无设立泊车场,不少市民摇到车辆牌照却会由于无泊车位没有办法买车?
疑问二: 北京市市区的车位许多采用租借的形式,租借的车位能否可行申请买车?
疑问三: 北京市固定泊车位售价普及全在10万元以上,如许高的售价能否会使好多市民放弃买车?
咱们期望政府未来在加以操控机动车进行的同一时间也可行帮助市民建设更多的公共泊车位,进行立体泊车楼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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